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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汶川大地震看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
      新闻来源: 本网       作者: 粟好愿       发布时间: 2008-7-15  
 

    【摘要】为了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增长快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自1980年起实施的“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人口政策。独生子女政策使我国新出生人口大大减少,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同时,在生活成本、教育成本等孩子抚养成本日益提高的今天,独生子女政策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的负担。然而,一对夫妇仅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也存在大量问题,并随着社会的发展日益暴露出来。过去的大量文献研究和总结了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独生子女本身身心健康、家庭养老、人口结构和社会等方面的问题。本文主要结合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四川省汶川大地震等突发事故,探讨独生子女政策在给家庭带来的潜在风险。

     一、问题的背景

    为了尽快控制人口增长,中共中央于 1980年9月25日发布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标志着我国普遍提倡的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正式实施。二十八年过去,我国现行生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正面作用,它有效地控制了我国人口的过快增长,使建国后我国哦第三次人口高峰没有出现比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更严重的人口增长态势,推迟了13亿人口日的到来。它有利于减轻我国人口过快增长对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为我国改革开放、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一个相对较好的人口环境。

    然而,由于事物存在两面性,该生育政策也存在着不少负面效应,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日益暴露出来。独生子女政策导致家庭子女的减少,一方面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加剧了人口性别比例的不平衡,同时,加剧了人口老龄化,导致独生子女负担过重,并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家庭养老功能,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了新的负担和挑战。另一方面,独生子女家庭将所有希望寄托在独生子女身上,导致独生子女承载的希望和负担过多过重,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给家庭带来的冲击成倍上升。一旦意外事故发生,独生子女伤亡给家庭带来的冲击几乎是毁灭性的。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独生子女数量可能超过一亿,近年来,随着独生子女家庭所占比例的不断上升,各种意外事故带来的伤亡中,独生子女所占比例日益增大。2005年6月,黑龙江省宁安县沙兰镇中心小学在洪灾中105名小学生丧生,其中独生子女占56%。令人难忘的2008年5月12日,是中国无数家庭甚至全体中国人民的灾难之日,我国四川省汶川县等地发生了8.0级强地震,地震波及我国北京、上海、甘肃、云南等十几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并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截至5月21日,四川省地震死难人员达4万多人,其中,大量伤亡人员为幼儿园到中学的各年龄段的儿童少年。北川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在地震中垮塌,大批学生死亡……

    天灾带走了许多人的生命,包括婴幼儿、儿童、少年、青壮年还有老人。失去家人的家庭中,其中不乏许多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对独生子女家庭而言,唯一的孩子的夭亡使整个家庭陷入了绝望和痛苦的深渊。

 二、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家庭份类多种多样并具有不同的本质特征,其中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1],一旦遭遇独生子女意外事故,风险家庭将会转为残破家庭和困难家庭。一方面,家庭组成不完整,另一方面,家庭成员心理孤独,缺乏外界支持和帮助,难以摆脱心理和甚至某些经济困境。

    从客观方面来分析,首先,孩子本身存在着风险,例如夭折的风险或者生病的风险。据统计,1000个出生的婴儿中,5.4%的人会在25岁之前死亡,12.1%在55岁之前死亡,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农村地区曾有过一个孩子但后来夭折的家庭达到57万。独生子女的生存风险直接影响家庭的生存风险,虽然生命周期早期出现的生存风险可通过补偿性生育得到消解,但是,若大龄独生子女夭折或发生严重伤病残时,对家庭的打击是毁灭性的。面对本次汶川大地震孩子的大量伤亡,许多灾难中幸存的家长伤心欲绝。它给独生子女家庭所带来的感情和经济上毁灭性打击是社会和国家无法弥补的,这些家庭的继承人问题、将来家庭成员的养老问题、家庭成员的精神寄托和安慰问题将会显现出来,并成为灾后的突出问题之一。

    其次,独生孩子的成才风险。作为家庭的希望,所有家庭成员均将爱和期望过分聚集在独生子女身上,独生子女家庭孩子的教育和成才问题成为家庭面临的重要问题。一旦独生子女父母病重、死亡或离异,独生子女的成长将会遭受严重的不利影响。类似于大地震等突发事件中也存在着青壮年的伤亡,对幸存的独生子女而言,失去亲人后的孤独感、无助感将会在他们的人生中造成巨大的风险,并带来心理成长阴影。这种影响在普通非独生子女家庭中也会存在,但是,由于家庭成员多余独生子女家庭,其影响的毁灭性程度也许会相对小一些。

    再次是家庭的养老风险,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功能比多子女家庭小,而且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支持具有唯一性,缺乏起码的回旋余地,家庭对独生子女的依赖过重。对独生子女家庭而言,与其他任何风险相伴的必然有养老风险。由于我国传统“养儿防老”等家庭养老观念的影响,子女在人们的养老过程中扮演着主导角色;加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各项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均很不健全,不存在社会养老等其他形式的养老支持,人们的养老过分依赖于家庭,因此,一旦意外事故发生,由于作为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人缺乏可代替的家庭养老支持,老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抚慰和服务等正常养老安排将会遭受毁灭性冲击。排除意外事故的影响,独生子女的赡养能力、赡养负担、子女家庭的经济状况、代际关系、居住安排等因素也会对父母养老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此外,独生子女家庭遭遇意外事故时将会带来社会发展的风险。独生子女身上所负担和投入的成本不仅来自家庭,还来自社会和国家。独生子女的伤亡不仅是家庭的灾难,也是社会的灾难。对家庭而言,其带来的影响是直接的和毁灭性的,对社会和国家而言,意外事故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口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从独生子女主观的角度来看,独生子女所承担的社会、家庭成本和负担过重。独生子女独特的地位使其成为家庭几代人的核心和唯一寄托,他们提供的不仅仅是未来的经济效用,更重要的是精神效用。一旦其发生意外,家庭的依赖核心就很可能会丧失。

    孩子的出生和培养是有成本的,孩子的净成本等于预期支付的现值加上父母劳动投入的现值减去孩子的预期货币收入现值与孩子劳务收入的现值之和。如果净成本为正,则父母投入的抚养费用达与孩子可能提供的收益,此时孩子是一种耐用消费品,父母从孩子身上得到心理满足和效用。如果净成本为负值,则孩子是一种耐用生产品,父母从其身上得到现金收入。中国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对孩子的投入是不计成本的,他们更注重的是从孩子身上得到的精神效用,孩子带来的精神效用远远大于过去所期望的劳动收入。

     三、我国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保障措施有限、水平过低加剧了其突发事故中所承担的风险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04年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发布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规定,满足农村户口、1973年到2001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年满60周岁等,每年直至亡故为止可以领取不低于600元的扶助。但是,尽管如此,即使加上最低生活保障(假设领取人符合保障甄选标准)在生活成本日益上身的现实社会中这对养老而言仍然无法从根本上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

    我国的该项计划生育政策只是阶段性政策,1982年《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者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第二胎的,经批准可以有计划安排……少数民族有其他相对宽松的生育政策。发展至今,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在部分地区已经逐步适当放开。然而,长期普遍实行的独生子女政策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某些风险仍然不容忽视,国家对家庭保障水平的偏低仍然使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突发事故时具有脆弱性。

    此外,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公民出现疾病或伤亡后,家庭及其成员所承担的负担过重,其中包括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长期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会导致家庭无法恢复正常状态,进而会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结束语

    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为我国有效控制人口规模、加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政策有必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且现实中我国的人口政策也在进行微调。

    大量的精神情感和经济的投入使家庭在面对灾害时时刻面对损失的风险,灾难无情,突发的事故对所有的家庭和人们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无论是任何家庭,面对突然的灾难时能力总是有限的,需要彼此的扶持和精神的寄托。独生子女家庭和所有家庭一样,在灾难面前显得脆弱无力,甚至它比非独生子女家庭更加不堪一击。无论任何灾难和损失、伤亡的发生,对它都是毁灭性的伤害。突发事故过后残破的家庭面可能会对着家庭成员减少、代际结构缺失、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医疗养老等等各种负担和问题的威胁,如何防范甚至减少灾难带来的损失是灾难之前我们必须预先考虑、灾难之后及时反思的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适当的调整、尽快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反应迅速及时,行动效率高的社会灾难预警救援机制,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必要的措施。只有健全的制度和人口政策保障,家庭才能健康和谐地发展,并逐步实现人口素质的提高。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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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yangha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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