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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奥运农民工待遇可否成为一个标杆?
      新闻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王攀       发布时间: 2008年8月13日  
      奥运农民工的工资最高的可以拿5000元,工资平均约2500元。参与奥运建设期间有关方面专门建成一个6600平方米的农民工服务区,服务区内图书阅览室、农民工夜校、小型超市、IP电话厅、网络服务室、电影放映室等应有尽有。此外,为保证施工安全,有关部门按照1∶10的比例,选聘了近4000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农民工担任建筑安全监督员。(8月10日《东方早报》)

  农民工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奥运标准”从农民工的经济权益、文化教育权益、身心健康权益三方面为我们树立了标杆。在经济权益上,奥运农民工的工资最高可以拿到5000元,平均工资约为2500元;在文化教育权益上,有图书阅览室、网络服务室、电影放映室和农民工夜校,以此满足他们的文化权和教育培训权;在身心健康权益上,奥运农民工不仅有正常的休息时间,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而且还为了安全,按照1∶10的比例选聘了4000名农民工安全监督员。甚至,如果在这期间有选举,他们因为户籍不在当地而造成的政治权益缺失或可改变。

  奥运农民工是幸运的。之所以说他们幸运,因为与他们相比,跟他们同属一个阶层的其他领域的农民工却在经济权益、文化教育权益、身心健康权益、政治权益四方面遭遇着相当恶劣的环境。近些年,有关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的表现,也恰恰表现在这些方面:

  经济权益受侵害严重。大多数农民工经济地位低微,没有平等的就业权;“同工不同酬”的差异普遍存在;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屡屡发生;农民工的社会劳动保险权益常常被忽视。

  文化教育权缺失。农民工在教育培训上跟市民没有同等机会,很多农民工在企业培训中当学徒常常是“徒弟,徒弟,三年奴隶”;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基本上处于边缘化状态。

  身心健康权遭受摧残。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肆意谩骂、殴打农民工;尊严和人格得不到尊重。

  政治权益难以实现。一方面流动迁徙权受到制度制约,另一方面即便在城市勉强栖息下来,也是城市社会中的“沉默阶层”。

  近年来,有关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从现象到成因,再到对策,政府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如何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工权益应该保护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和标准,各地仍旧不统一。现在,奥运农民工的待遇标准,无疑为农民工权益保护提供了一个标杆。

  中国有1.2亿农民工,目前,还在以每年500万的速度增长。但是,这些已经成为城市“纳税人”的进城农民,出于种种原因,被无情地推向了城市体制的边缘。农民工成了不被现行制度认可的、“亦工亦农”的边缘弱势群体,而这种边缘性又直接导致了其就业、工资、福利等权益被严重侵害的局面。农民工是当代中国最庞大的产业工人,如何确保他们的权益,农民工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农民工的“奥运标准”就是一个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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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姜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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